一瞥

释放双眼,带上耳机,听听看~!
公众号:意趣生活馆

我从未爱上写作。但事与愿违,今生我做得最多的就是写字。

从小学到中学,我就怕写作文。

上小学,被老师逼写日记,其实就是每日一练的作文。逼写出来的,当然都不是真的。为了交差,绞尽脑汁从看过的闲书、听过的闲话里寻找素材,再根据老师的要求,编出一个个完全符合五讲四美的日常故事。对,我上学那会儿,不是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而是五讲四美。现在的小孩子,大概都不知道五讲四美是什么,其实我也不记得是什么了。如果有同龄人记得,别忘了提醒我。

老师让写日记,主要原因大概是让我们练笔——写得多了,哪怕是流水账,至少能写个完整的,不至于开了头一句就卡壳了。次要原因,大概是了解下我们平常在想什么、干什么——这个目的肯定是达不到的。我想,老师也未必会真信。

 

一瞥

 

到了初中,有一段时间我倒是写得挺多的。这是因为我后面两排坐着一个男生,长得像刘德华。小刘德华深受老师喜爱,因为品学兼优。我也喜欢他,因为他鼻子好看。但是小刘德华和我的距离虽然隔了两排座位,但却导致整个初中,我都没跟他说上几句话。那个时候我读席慕容。席慕容有首诗叫《一棵开花的树》,我记得其中一段是这样的:

如何让你遇见我

在我最美丽的时刻

为这

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

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

佛于是把我化做一棵树

长在你必经的路旁

阳光下

慎重地开满了花

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

 

一瞥

我喜欢小刘德华,可惜他看我比看树还少。至于我,也确实像棵树,树不会说话。我也不会说话。我就写日记。我的日记里没有一句提到小刘德华,但是我写字的时候,小刘德华就扬着他的头,露出俊俏的侧脸,郑重地回答着老师的提问。他符合一切好学生的标准,而我只是个喜欢看闲书爱胡思乱想的黄毛丫头。中考,我考了第一名,上了那时城里最好的高中,但是小刘德华没上这个高中——他跟着父母去了省城。我后来经常梦见我上初中时天天要爬的山坡。我上学放学,经过这个山坡,总希望看见小刘德华在一堆半大男孩子里说说笑笑——但从来没有碰到过一次。

 

一瞥

 

我的高中班主任老师,姓王,那时我们都私底下叫他老王头。老王头其实一点也不老,最多三、四十岁,但因为少年白,又长了个红鼻头,带上帽子挂上胡子就能冒充圣诞老人。老王头教语文,我语文成绩一般,可有时也能混到前三名。所以老王头对我不知是喜欢还是不喜欢。有时候他会拿我的作文在班上念,有时候他给我的作文一个鸭蛋。他拿去念的,我觉得都不怎么样,但他送鸭蛋的,我其实还挺得意的。我记得他给鸭蛋的作文写的是二街。关于二街的白日幻梦。我至今仍记得那低矮的屋檐,雨珠顺着屋檐滴下来,我站在檐下避雨。从紧闭的长着青苔的木板门里望进去,层层叠叠的板壁,弯来转去的走廊,小小的木窗,声息全无。我无来由地悲从中来,脚边种在大瓦罐里的一串红,却喊着闹着,在雨中迸发出无穷活力,开出鲜血般欲滴的一串串红色花朵。

 

现在想来,那真是无比浪费又毫无意义的青春。十一岁,十三岁,十七岁。

我本来活不满二十岁,但神差鬼使,被拉了回来,又在这红尘里厮混了许多年。也许这就是再多活几年的意义——回忆、记叙、然后抹去。 

像风中消散的沙画。

佛手中的莲花。

到头来,生命就是此时此刻的一瞥。

 

(图片皆为我姐回忆家乡的速写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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